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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規章 / 天主教振聲高級中學冷氣機使用維護辦法

天主教振聲高級中學冷氣機使用維護辦法

為維護冷氣機正常使用,以及節約能源,而設定本辦法。

甲、管理權責:

1、本校冷氣總開關由總務處指定職員壹名,負責早上之總開關及日校放學巡查關閉上鎖,值夜人員於夜間學生放學後巡查各班並關冷氣及飲水機總開關。

2、凡教室上課期間全部教室設備移交導師管理,包括室內冷氣之控制,學生的指派及督導。

3、凡不關窗時,室溫達攝氏二十八度時,得由專責人員開機,非上課期間或上室外課時不得開機,如使用不合規定致浪費電源被記錄者,登記扣該班整潔分數。

4、非負責人員,嚴禁開動機器,本電器使用不當或故意破壞,由導師追查責任,交由總務處判定理賠。

5、室內集會或使用教學媒體致室內隱閉,得視室內需要開機。

乙、使用冷氣時間:

1、凡正常上課時間內,室內溫度達攝氏二十八度以上得開機。

丙、清潔工作:

1、使用期間應注意濾網及機件的清潔由負責學生每週至少清洗一次。

(濾網以水沖洗陰乾方可使用,不宜用刷子)

丁、本辦法經由主管會議通過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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