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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令規章 / 天主教振聲中學警衛守則

天主教振聲中學警衛守則


一、 服儀整齊。
二、 態度適當。
三、 遇問題立即反映。
四、 隨時提高警覺。
五、 切實填寫安維日誌。
六、 切實執行校內安全巡查勤務,並填報巡查記錄。
七、 非本校人員進入校區須填具會客單,並依規定換取來賓証配帶於上衣明顯處。
八、 無本校車輛通行証車輛,不論何時(含例假及夜間),均不得駛入校區。
九、 會客人員欲駕車進入校區者,須以行(駕)照更換臨時車輛通行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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