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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員介紹

生命教育室主任 潘于萱

電話分機  1711

職        掌

  1. 秉承主教、校長之命,綜理生命教育室全盤業務。
  2. 負責編列本處室年度預算,並管制執行。
  3. 負責本處室工作及業務之計畫、推動、協調、執行及考核全般事宜。
  4. 負責全校師生之牧靈及福傳工作的規劃、推動全般事宜。
  5. 負責擬(增、修)訂本處室相關工作及業務之法令規章,並監督執行。
  6. 負責本校相關生命、倫理及信仰輔導之教學工作。
  7. 負責本處室相關教材及媒體之編審相關事宜。
  8. 負責督導及考核本處室教師教學及工作成效相關事宜。
  9. 協調並支援本處室任課教師從事教學及各項宗輔工作。
  10. 負責執行校長臨時交辦教會禮儀相關事宜。

生命教育教師 龐心怡

電話分機  1713

職        掌

  1. 從事生命教育教學工作及相關事宜。
  2. 從事學生一般性之宗教倫理生活輔導。
  3. 配合執行本處室所籌辦極推動之各項活動事宜。
  4. 按本處室之相關規定,從事在職進修。
  5. 遵守本校對專任教師之要求與規定。
  6. 設計本處室教學及活動之各項教材資料及教具。
  7. 收發及辦理本處室文書處理工作。
  8. 寒暑假視情況需要,到校協辦教區青少年牧靈活動或宗輔工作。
  9. 協助辦理全校牧靈及福傳事宜。
  10. 執行主任臨時交辦事宜。

 

生命教育教師 車克曼

電話分機  1713

職        掌

  1. 從事生命教育教學工作及相關事宜。
  2. 從事學生一般性之宗教倫理生活輔導。
  3. 配合執行本處室所籌辦極推動之各項活動事宜。
  4. 按本處室之相關規定,從事在職進修。
  5. 遵守本校對專任教師之要求與規定。
  6. 設計本處室教學及活動之各項教材資料及教具。
  7. 收發及辦理本處室文書處理工作。
  8. 寒暑假視情況需要,到校協辦教區青少年牧靈活動或宗輔工作。
  9. 協助辦理全校牧靈及福傳事宜。
  10. 執行主任臨時交辦事宜。

 

生命教育教師 楊雨青

電話分機  1713

職        掌

  1. 從事生命教育教學工作及相關事宜。
  2. 從事學生一般性之宗教倫理生活輔導。
  3. 配合執行本處室所籌辦極推動之各項活動事宜。
  4. 按本處室之相關規定,從事在職進修。
  5. 遵守本校對專任教師之要求與規定。
  6. 設計本處室教學及活動之各項教材資料及教具。
  7. 收發及辦理本處室文書處理工作。
  8. 寒暑假視情況需要,到校協辦教區青少年牧靈活動或宗輔工作。
  9. 協助辦理全校牧靈及福傳事宜。
  10. 執行主任臨時交辦事宜。

 

生命教育職員 徐詠園

電話分機  1713

職        掌

  1. 管理生命教育室財產。
  2. 支援本處室各項活動整備工作。
  3. 本處室所屬教室及書籍視聽媒體等相關用具之登記。
  4. 各項物品和活動請購與核銷作業。
  5. 遵守本校對行政人員之要求與規定。
  6. 行政文書作業。
  7. 辦理主任臨時交辦事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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