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師長篇 -
從「濯足禮」瞭解愛與服務

文:慈幼會會士 薛井然神父
一切源於《若望福音》的記載:
在逾越節慶日前,耶穌知道祂離此世歸父的時辰已到,祂既然愛了世上屬於自己的人,就愛他們到底。正吃晚餐的時候──魔鬼已使依斯加略人西滿的兒子猶達斯決意出賣耶穌──耶穌因知道父把一切已交在祂手中,也知道自己是從天主來的,又要往天主那裡去,就從席間起來,脫下外衣,拿起一條手巾束在腰間,然後把水倒在盆裏,開始洗門徒的腳,用束著的手巾擦乾。及至來到西滿伯多祿跟前,伯多祿對他說:「主!祢給我洗腳嗎?」耶穌回答說:「我所做的,你現在還不明白,以後你會明白。」伯多祿對祂說:「不,祢永遠不可給我洗腳!」耶穌回答說: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分。」西滿伯多祿遂說:「主!不但我的腳,而且連手帶頭,都給我洗罷!」耶穌向他說:「沐浴過的人,已全身清潔,只需洗腳就夠了。你們原是潔淨的,但不都是。」原來,耶穌知道誰要出賣祂,為此說:你們不都是潔淨的。及至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,穿上外衣,又去坐下,對他們說:「你們明白我給你們所做的嗎?你們稱我『師傅』、『主子』,說得正對:我原來是。若我為主子,為師傅的,給你們洗腳,你們也該彼此洗腳;我給你們立了榜樣,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。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:沒有僕人大過主人的,也沒有奉使的大過派遣他的。你們既知道了這些事,如果實行,便是有福的。」(若13:1-17)
凡是基督徒都應該知道主耶穌基督給門徒的唯一誡命就是彼此相愛。這句「彼此相愛」究竟只是一句口號,又或者真的成為基督徒向外展露的標記?這必須從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中去探究和印證,而禮儀就是基督徒表達信仰的行動。
濯足與洗禮的關係
在《天主教教理》中提到:洗禮為得救是必要的,它如同光明照亮黑暗,將人身上的罪惡滌除。濯足禮可視為洗禮的延伸,是步入永生之門的前置作業(耶穌說:「我若不洗你,你就與我無份」)。聖經學者Raymond Brown認為,耶穌給門徒們洗腳,主要的意義是希望他們與祂分享永生。「無份」即解釋「無法分享永生」。他說:「如果我們了解洗腳禮是耶穌救世的象徵……祂這種奴僕的行為在表示祂將死亡。耶穌對伯多祿解釋死亡的必要,並且給他們洗滌罪惡。所以,洗腳禮的神學意義是洗滌罪過。耶穌與伯多祿交談的意義是在說:如果我不洗滌你的罪過,你就無法進入永生。」其次,耶穌這樣做,也希望門徒效法祂的榜樣,一種愛與服務的榜樣。祂說:「你們明白我給你們所做的嗎?你們稱我師傅、主子,說的很對,我原來是。若我是主子,為師傅的,給你們洗腳,你們也該彼此洗腳。我給你們立了榜樣,叫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。」
由此可知,洗腳禮不僅是為取潔,也是一種謙卑自下的表示。本來洗腳這種低下的工作是奴僕才要做的事,偉大的師傅耶穌給徒弟們洗腳,難道不是一種謙遜的行為嗎?而這也與祂後來的死亡有關,因為它表示一種為他人捨命的行為(金口聖若望主教聖師說:「主耶穌基督,知道自己將要死亡,便給門徒們洗腳,而且要他們效法祂的表樣。」)。所以耶穌說:「你們也照我給你們所做的去做。」濯足禮充分且圓滿地表達了「彼此相愛」這唯一誡命的實質意義。
為什麼是⋯⋯腳?
傳統取潔禮洗的是手;聖洗聖事洗的是頭;濯足禮洗的卻是腳。洗腳究竟有何重大意義?偏偏就是因為腳不夠重大!在人的身體中,心臟算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器官,它負責把血液(內含水及養分)泵到全身的各個肢體,使整體都能存活並運作。相對來講,雙腳就是眾肢體中離心臟最遠的器官,是最末端的肢體,以此象徵教會中最小、最易被忽視的兄弟姊妹,非常貼切。
此外,無論是幫人洗腳或者自己洗自己的腳,都要彎腰屈膝,必須用最卑微的姿態才能洗到那個最不特別的部位,這也是以腳作為濯足禮最佳主角的理由之一。
禮儀方面的呈現
在禮儀的安排上,由於「聖週三日慶典」是整個禮儀年的一個高峰,可說是主日彌撒的還原版(換句話說:主日彌撒是三日慶典的濃縮版),用三日的時間完成一整個的「逾越奧蹟」,一如兩千年前的耶路撒冷,從晚餐廳直到加耳瓦略山。這裡要強調的是:「聖週三日慶典」是「三天」、「一個禮儀」。三天的禮儀有其連貫性,執行禮儀時必須設法將這「連貫性」表達出來。
在聖週四「主的晚餐」禮儀中,濯足禮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(重要但非必要)。前面提到:「為門徒洗腳」是《若望福音》獨有的記載。若望獨樹一幟的沒有提及耶穌建立聖體聖事的經過,反倒將別人忽略的「濯足禮」視為最後晚餐的重點,教會也將這篇福音直接擺在「主的晚餐」禮儀中宣讀,凸顯出「濯足禮」在「主的晚餐」中的地位。
其實,濯足禮是可以在宣讀福音中同步進行的。如果在福音宣讀後才進行禮儀,則如同重複了兩次,其實並無此必要。若是禮儀與福音同步進行,則能凸顯耶穌與伯多祿對話中的奧妙之處。為還原禮儀的本意,福音與禮儀同步的做法是值得嘗試及推廣的。(其實沒有什麼教友們習不習慣的問題,反正一年只做那麼一次!)
誰來晚餐(被洗腳)?
濯足禮儘管有聖經依據,但並非一開始就在教會內盛行。它最初只在修會會士的團體舉行,教宗和主教們最初也只為聖職人員洗腳。公元一九五六年,教宗碧岳十二世批准了聖週禮儀的改革。在這一年,教廷聖禮部在《我們救世偉大的奧蹟中》(Maxima Redemptionis Nostrae Mysteria)法令中說:「禮儀的改革是修改以往的體驗……聖週三日慶典禮儀以往經常由神職人員抱持,而疏忽了教會的其他肢體。」於是開始在「主的晚餐」中為平信徒們洗腳。
教宗方濟各2014年寫給「禮儀聖事部」部長薩拉樞機的信函中說明,決定修改《羅馬彌撒經書》中有關「主的晚餐彌撒濯足禮」的禮規,將來實行濯足禮的對象可以是女性。修改這項禮規是為了「充分表達耶穌在最後晚餐中這一舉動的意義」。聖座部會2015年1月6日特別為此頒布一道法令,並在21日公諸於世。
教宗方濟各於2015年聖週四在羅馬主持「主的晚餐」彌撒時,施行濯足禮的對象中就有女性。教宗表示,他在深思熟慮後做出這項決定,讓教會的牧者們今後能從天主子民的全體成員中選擇濯足禮的對象,還叮囑牧者們務必向這些人選充分解釋濯足禮的意義。禮儀聖事部解釋,以往濯足禮的人選必須是男性,如今男女皆可,最好有青年也有年長者,有健康也有患病的人,有度奉獻生活者也有平信徒,不拘已婚或未婚。領受濯足禮的信友人數不限,但應呈現出天主子民各類型成員的多元及合一。新禮規給那參加濯足禮者一個清楚的觀念:「如果團體很小的話,該給每個人都洗腳。如果是很多人的團體,可從信友中選出幾位代表。」畢竟,濯足禮要強調的是「愛與服務」的意義,這與階級歧視的觀念明顯對立。
文章中使用照片的參考網站連結
https://colecciondegifs.blogspot.com/2017/04/imagenes-del-jueves-santo.html?m=1--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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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commonhealth.com.tw/article/article.action?nid=61200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world/breakingnews/164407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