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儀方面的呈現
在禮儀的安排上,由於「聖週三日慶典」是整個禮儀年的一個高峰,可說是主日彌撒的還原版(換句話說:主日彌撒是三日慶典的濃縮版),用三日的時間完成一整個的「逾越奧蹟」,一如兩千年前的耶路撒冷,從晚餐廳直到加耳瓦略山。這裡要強調的是:「聖週三日慶典」是「三天」、「一個禮儀」。三天的禮儀有其連貫性,執行禮儀時必須設法將這「連貫性」表達出來。
在聖週四「主的晚餐」禮儀中,濯足禮是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(重要但非必要)。前面提到:「為門徒洗腳」是《若望福音》獨有的記載。若望獨樹一幟的沒有提及耶穌建立聖體聖事的經過,反倒將別人忽略的「濯足禮」視為最後晚餐的重點,教會也將這篇福音直接擺在「主的晚餐」禮儀中宣讀,凸顯出「濯足禮」在「主的晚餐」中的地位。
其實,濯足禮是可以在宣讀福音中同步進行的。如果在福音宣讀後才進行禮儀,則如同重複了兩次,其實並無此必要。若是禮儀與福音同步進行,則能凸顯耶穌與伯多祿對話中的奧妙之處。為還原禮儀的本意,福音與禮儀同步的做法是值得嘗試及推廣的。(其實沒有什麼教友們習不習慣的問題,反正一年只做那麼一次!)
誰來晚餐(被洗腳)?
濯足禮儘管有聖經依據,但並非一開始就在教會內盛行。它最初只在修會會士的團體舉行,教宗和主教們最初也只為聖職人員洗腳。公元一九五六年,教宗碧岳十二世批准了聖週禮儀的改革。在這一年,教廷聖禮部在《我們救世偉大的奧蹟中》(Maxima Redemptionis Nostrae Mysteria)法令中說:「禮儀的改革是修改以往的體驗……聖週三日慶典禮儀以往經常由神職人員抱持,而疏忽了教會的其他肢體。」於是開始在「主的晚餐」中為平信徒們洗腳。
教宗方濟各2014年寫給「禮儀聖事部」部長薩拉樞機的信函中說明,決定修改《羅馬彌撒經書》中有關「主的晚餐彌撒濯足禮」的禮規,將來實行濯足禮的對象可以是女性。修改這項禮規是為了「充分表達耶穌在最後晚餐中這一舉動的意義」。聖座部會2015年1月6日特別為此頒布一道法令,並在21日公諸於世。
教宗方濟各於2015年聖週四在羅馬主持「主的晚餐」彌撒時,施行濯足禮的對象中就有女性。教宗表示,他在深思熟慮後做出這項決定,讓教會的牧者們今後能從天主子民的全體成員中選擇濯足禮的對象,還叮囑牧者們務必向這些人選充分解釋濯足禮的意義。禮儀聖事部解釋,以往濯足禮的人選必須是男性,如今男女皆可,最好有青年也有年長者,有健康也有患病的人,有度奉獻生活者也有平信徒,不拘已婚或未婚。領受濯足禮的信友人數不限,但應呈現出天主子民各類型成員的多元及合一。新禮規給那參加濯足禮者一個清楚的觀念:「如果團體很小的話,該給每個人都洗腳。如果是很多人的團體,可從信友中選出幾位代表。」畢竟,濯足禮要強調的是「愛與服務」的意義,這與階級歧視的觀念明顯對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