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要跟大家論述的並不是這齣電影,而是這部電影帶給我的一點想法,那就是:「痛苦究竟會把人逼瘋,或者其實是可以幫助一個人成聖?」痛苦能使人超凡入聖的說法很多,每個講求修行的宗教都有類似的經驗傳承,以在台灣大家比較容易接觸到的佛教為例:受印度文化影響的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成佛前曾修苦行,「晝便入林中,夜便露坐……至塚間,取彼死人之衣,而覆形體……日食一麻一米(或譯為一麻一麥)。形體劣弱,骸骨相連,頂上生瘡,皮肉自墮,猶如敗壞瓠盧……」。後來發現修苦行並不能達到究竟,於是轉以其他方法修行成佛。
創立佛教後,釋迦牟尼認為苦行不是脫離苦海的最好方式,他開始提倡「中間之道」:既不苦行亦不縱慾,自此以後佛教從印度提倡苦行的諸多宗教中脫離出來。漢傳和藏傳佛教中都常有修苦行者,如藏密噶舉派密勒日巴,曾到人跡罕至的山洞、山崖上苦行。還有佛教中存在一步一拜的朝拜方式,尤其在藏地還要一步一「五體投地」地朝拜,也被視為苦行之一種。
藏傳佛教僧侶達真堪布說:「苦修,表面上看是苦,內心裡是快樂的。那些苦行者,雖然沒有物質的享受,但是他有精神的享受。精神的享受才是最大的享受,內心的快樂才是真正的快樂。」
雖然佛教修行是非苦行的中間之道,但對現代人來說佛教僧侶清心寡欲的生活已經夠「苦」了,因而有部分對印度文化不了解的華人把佛教僧侶錯當「苦行僧」。其實在非印度文化圈中也存在苦行的行為,例如什葉派穆斯林在過阿舒拉節時,常裸露上身對自己進行鞭打,更有甚者在鞭打的鐵鏈中裝上刀刃,使自己被鞭打得鮮血直流。基督徒靈修傳統中也有「苦鞭」和「苦帶」等苦修用品,用來克制世俗中所謂的「私慾偏情」。
基督信仰中的「苦修主義」,來自希臘文askesis,字義是「操練」。它是指一套屬靈操練的系統,主要目的就是要除去魔鬼藉世界及肉身加諸信仰者的枷鎖。它有許多不同的形式,但共通原則就是「貧窮、貞潔與順服」,放棄世俗及肉身的快樂,服從屬靈導師的引導,使靈魂日漸提升,進入與神同在的境地。
耶穌在曠野受四十天試探,是苦修主義的榜樣,但其實耶穌的表兄洗者若翰就是早期的一個代表人物。起初苦修者選擇曠野地帶,但根據歷史文獻記載,在第三世紀中葉,有一群隱士住在埃及中部的山洞之中,並將苦修主義傳遍地中海一帶。早期因著羅馬帝國大肆迫害基督徒,苦修主義者多半選擇退隱遺世獨立,因此修士monk的希臘字原意是孤寂,不過當基督信仰被立為帝國的國教後,苦修也就包含了社會服務、宣教等內容。
儘管有很多信徒反對苦修,但苦修主義還是慢慢變成了「聖潔」的標準記號,教宗聖大額我略(St. Gregory the Great)要求羅馬教會所有教士都要實行苦修,到1123年拉特朗第一次會議(First Lateran Council)轉變成教士必須獨身。
苦修主義原本是個人獨自進行的,但聖巴西略(St. Basil)主張群體苦修,這就成為修道院的來源。中世紀最大的修道院系統,是本篤會(Benedict)。而後隨著幾百年下來的演變和發展,修道院距離原初的貧窮、貞潔與順服已太遙遠,因此又有很多修道院發起改革運動,這就是後來出現熙篤會(Cistercians)、道明會(Dominicans)、方濟會(Franciscan Order)等的原因。
一般來說,修士的苦修包含「群體性」及「個人性」兩種。群體性的苦修特別重視禮儀(Liturgy),這是一種群體性的敬拜生活。個人性的苦修則要求嚴格的遵守紀律與自制操練,特別是克制肉體方面的私欲偏情。這裡我特別以南美祕魯利馬的聖羅撒為例:
聖女羅撒(St. Rosa de Lima)是天主教會在美洲大陸上首位宣認的聖女,被尊為羅馬教會的「十二聖女」之一,享有極高的地位。在她去世的時候,羅馬教廷甚至宣稱:很多神蹟將會隨她而去,不再於世俗中出現。這種宣言,即便是在整個基督信仰史上,也是極為罕見的。聖女羅撒認為只有肉體的痛苦才能讓修行者更接近天主,並以自虐般的苦修聞名於世。